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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错戳封

来源:中国集邮总公司   


(图1)

(图2)

(图3)

(图4)

(图5)

忘记更换邮戳日期的错戳封

      2013年10月22日,即2013-28《世界审计组织第二十一届大会》邮票首发日当天,我一大早就来到了丽水府前邮局并成功买到新邮方连,然后骑自行车到丽水市审计局索要了两枚公函封,再赶到市政府办公大厅一楼邮局实寄了两枚首日封。一枚挂号信(图1)贴有新邮一套和“浙江丽水/2013.10. 2 2-12 /营业7”邮资标签;一枚挂号回执封(图2)则贴有新邮和2012-32《中国审计》邮票各一套,营业员非常热情地进行了收寄。后来发现,所销日戳均为“浙江丽水/2013.10.21.17/行政中心1”,根据中国邮政给据邮件跟踪查询后发现,寄出时间就是2013年10月22日(图3)。由此推断,应该是邮局忘记更换邮政日戳的日期了。虽然市政中心寄信人很多,但都是公函封过邮资机,基本上是不贴票的。记得当时我想购买1.4元的普票补资,因为这里没有邮票提供才给我打印了一张邮资符志,从而造就这枚左右邮戳极不对称的错戳封,并且堂而皇之地逃过了营业员的眼睛。笔者当然不建议这种错戳封的出现,因其就是废票封。如果属于寄件人故意在邮票发行前隐瞒使用,致使原寄局由于疏漏而未经发现剔出的,且计算机录入超前日期正常投递之邮件,笔者建议,按照不论原寄局是否盖欠资或T形戳记,一概按投递局现行资例折半或按已贴邮票面值半数,向收件人收取不加倍罚款资费。思考至此,还是希望集邮爱好者在制作首日封的时候追求谨慎和细心,一定要先在白纸上销个日戳进行预览。
提前更换邮戳日期的错戳封
      该封(图4)是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举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大赛时,庆元县电教仪器站寄给我参赛报名表时所用的信封。封上所贴普31《中国鸟》邮票上所销的日戳为“浙江庆元/2013.10.11.17/营业1”,而落地戳则为“浙江丽水/2013.10.11.10/金苑投递(落地)1”(图5)。比较投递戳和落地戳的时间后你会发现,收件人竟然在寄件人寄出信件前就收到了信件!根据中国邮政给据邮件跟踪查询后证实,这枚封的寄出时间确实是2013年10月10日(图6)。从处理时间上分析,庆元邮局是10日早上就收件了,所以录入也没有错误。由此推断,应该是庆元邮局在10日上午就提前一天更换到了11日的邮戳日期。对此,笔者不禁忧虑,如果遇到一些重要事情的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时,就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了。
       笔者建议,原寄局在盖销邮票分拣邮件核查时,如果遇到日戳盖错并已将信函收据交予寄件人而又确实无法联系到寄件人,邮政部门在这类错戳封上加盖一枚“请以当地邮戳计算机录入时间为准”的副戳,批注正确的录入时间,从而便于信函的正常寄递,并明确责任。如果能联系上寄件人,则一概按照原寄局现行资例或者已销邮票面值全额退还,信封销毁
  虽然邮戳的时间往往只被集邮爱好者所关注,但是,这样的错戳不仅影响首日封实寄的成功,而且有时也确实能影响到工作与学习。所以,“细节成就完美,小事成就大事”,希望能得到相关邮政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