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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人民币交易公告解读

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2026〕第19号公告,公告原文如下:
 
为打击非法买卖人民币的活动,维护人民币信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货币文化活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7〕28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人民币,以下情形除外:
 
(一)经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停止流通的人民币,自停止流通之日起可以买卖。
 
(二)纪念币可以买卖。纪念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普通纪念币包括纪念硬币和纪念钞。普通纪念币在面向公众兑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买卖。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买卖纪念币、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应当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和人民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守信、自愿、公平原则,销售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夸大收益、对未来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收益无风险等,不得通过买卖人民币从事洗钱活动、开展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或为其提供便利。
 
三、装帧纪念币、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应当标注装帧单位名称。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不得在生产、销售中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行名、标识、行长签名等。
 
四、制作纪念章、纪念券、纪念金等工艺品,不得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货币单位,不得在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认为此类商品是人民币或者销售方为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工作人员等名义进行宣传。
 
五、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等规定给予处罚。非法买卖人民币涉嫌欺诈、诈骗的,依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和本公告要求,对当地买卖人民币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对网络交易平台内买卖人民币活动的清理整顿,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网络交易平台违法行为管辖权的有关规定,由平台内经营者实际经营地或平台经营者住所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七、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支持、参与人民币的非法买卖活动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八、买卖外国货币和港、澳、台等地区货币,涉嫌违法违规的,按照外汇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九、本公告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十、本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的通知》(银发〔1997〕39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2016〕第14号)同时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7月27日
 
一、公告核心要点原文梳理
 
1.哪些可以买卖,哪些禁止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人民币,仅三类例外:
 
(1)经央行公告停止流通的人民币:自停止流通之日起,可以买卖(如二、三、四套人民币);现行正在流通的人民币,一律禁止买卖(含流通币靓号、连号、新版未拆封流通钞,不得加价交易)。
 
(2)纪念币(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可以买卖:普通纪念币(纪念钞、普通纪念硬币):面向公众兑换之前,严禁以任何形式预售、买卖;完成公众兑换之后方可交易。贵金属纪念币兑换前后均可交易。
 
(3)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2.交易行为硬性约束
 
买卖退市人民币、纪念币,必须:
 
销售信息真实准确;禁止夸大升值、承诺收益、暗示保本稳赚;
 
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恶意炒作特殊号码;
 
严禁借人民币买卖从事洗钱、非法集资等活动。
 
3.装帧产品要求
 
装帧纪念币、退市人民币,必须标注装帧单位全称;未经央行授权,销售、包装上不得使用央行行名、行标、行长签名等官方元素。
 
4.纪念章、纪念券、纪念金(工艺品)红线
 
纪念章、纪念券、纪念金不属于人民币:
 
(1)不得使用央行行名、货币单位(元、角);
 
(2)宣传销售严禁误导消费者,不能谎称是纪念币/人民币;
 
(3)不允许假借央行、央行工作人员名义做营销推广。
 
5.执法监管
 
(1)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由市场监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处罚;涉嫌诈骗、刑事犯罪移送司法;
 
(2)线上电商、直播平台、线下古玩城、钱币商户全部纳入清理整顿;平台有义务下架违规商品、违规广告;
 
(3)银行及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支持非法人民币买卖;
 
(4)港澳台币、外币违规交易按外汇法规处理。
 
二、对钱币(纪念币、老纸币)市场的全方位影响
 
利好方面:
 
1.退市旧版人民币交易法律边界明确。第三、四套等已经公告退市纸币,民间收藏、线上线下流转合法化,藏友变现、商户经营有明确政策依据,结束过去部分灰色状态。
 
2.普通纪念币发行前的“期货炒作”被直接斩断。新规明确兑换前不许买卖,彻底打击预约还没开始就网上高价预售纪念币的黄牛,减少开盘爆炒,普通预约用户权益得到保护。
 
3.区分纪念币和纪念章,净化市场假货误导。大量直播间把纪念章冒充纪念币高价卖给新手藏家的套路被明文禁止,虚假宣传会被处罚,降低新手被坑概率。
 
4.市场回归收藏属性,压缩金融化炒作空间。明令禁止“保升值、稳赚不赔”宣传,钱币不能再被包装成理财产品,抑制借钱币搞非法集资、资金盘模式。
 
市场压力与风险变化:
 
1.流通币靓号、连号交易彻底成为违规。过去网上加价卖第五套流通人民币豹子号、狮子号、整刀全新流通纸币,9月1日后全部属于违法,平台会下架,线下也不能公开交易;大量做流通靓号的商户业务被迫收缩。
 
2.直播电商、短视频钱币销售监管收紧。直播话术受限:不能讲“绝版必涨”“马上暴涨”“央行内部货”这类营销词;所有装帧册必须印装帧单位,无标注装帧册属于不合规产品。线上钱币店铺运营门槛提高,不合规小商家会出清。
 
3.纪念币二级市场炒作热度会分化。
 
新品纪念币:发行前期货炒作消失,开盘溢价大概率收敛,减少爆炒;
 
老纪念币、贵金属币、退市纸币:合法交易保留,但不能再靠夸大收益营销,市场更多由真实收藏需求驱动,纯投机资金会流出。
 
4.寄卖、交易平台合规压力增大。钱币寄卖商城、二手交易平台,需要审核商家商品:识别流通人民币加价售卖、纪念章冒充纪念币、违规宣传;平台未尽管理责任会被追责。对邮币寄卖平台的风控、商品审核提出更高要求。
 
对个人收藏者提示:
 
家里老的退市纸币,可以正常卖给币商、平台;还在流通的人民币,无论号码多好,不可以加价出售。
 
购买钱币,拒绝“稳赚不赔、只涨不跌” 宣传,钱币依然有价格涨跌风险。
 
分清:纪念币= 央行发行法定货币;纪念章 = 工艺品,二者价值差异巨大,新规严禁混淆销售。
 
三、和邮品的边界说明
 
这份公告管辖对象是人民币(纸币、硬币、纪念币);普通邮票、JP/JF纪念邮资封片不属于人民币,不受本公告直接约束,但邮票销售同样要遵守反虚假宣传、反非法集资的市场监管通用法律。
 
附:第四套人民币较为罕见且具有较高收藏价值的8个退市品种:
 
1.1980年版50元(8050):被称为“四版币王”,全新单张价格1300-1800元,稀缺冠号、补号、高分评级币价格可达2000元以上,存世量仅约10万张。
 
2.1980年版100元:四版第二龙头,存世量稀少,全新单张价格600-800元。
 
3.80版2元(802):绝版2元,存世量越来越少,当前市价全新单张30-40元,荧光版绿幽灵更稀缺,全品千元以上。
 
4.90版2元绿幽灵:荧光币龙头,仅少量冠号发行,存世量不足普通902的1%,当前市价普通冠号150-300元,稀缺补号冠超3000元。
 
5.1980年版1元金龙王:特殊荧光版,颜色更红亮,荧光饱满,当前市价全新单张20-30元。
 
6.1990年版1元红金龙:特殊荧光版,颜色更红亮,荧光饱满,当前市价全新单张20-30元。
 
7.1980年版50元四连体钞:全新单张市场价格约1800-2200元,百连整刀高达20万元,存世率仅约2%。
 
8.1980年版100元四连体钞:作为顶级稀缺品种,单张价格在800-1200元区间。